关于电影《Get Real》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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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 Real》(《爱的初体验》,1998),也就是我之前在电话中跟你讲过的那部英国电影,是我回家后看的第二部DVD——第一部是1994年的法国电影《Wild Reeds》(《野芦苇》),同样探讨了青春期少年的同性情欲,但由于故事背景是设在50年代,因此无疑会更压抑一些。《Get Real》则几乎是一部主流的青少年电影,当然,前提是你能接受它的同性恋主题。如果你既不是一个同性恋恐惧者(Homophobic),也不是一个将个人“性”选择政治化的人,那么这真的就只是一部相当纯情的苦甜掺半的初恋故事。男主角Steven Carter,一个出身中产阶级的16岁高中生,11岁的时候就已发觉自己的性取向与同龄的朋友们不同。在接受同性情欲这一点上,他并没有多少挣扎,一个非常聪明而且乐观幽默的孩子。他不是那种会叫人有惊艳之感的美人,但无疑是可爱的,有时候甚至很迷人。他在14岁时初次尝试了手淫,然后开始到市公园里的公厕去寻找某种为正经人士所不耻的“奇遇”——老实说,我本也不大放心呢,不过那厕所看来倒蛮干净,出入的人穿着也都很整洁,难道是中产阶级同志专用?想来Steven是毫不介意,要知道他很年轻,而年轻人总是充满好奇的。 胖乎乎的17岁女孩Linda是Steven的邻居兼好友,也是唯一一个知道他秘密的人,当然包括他在公厕的猎奇。Linda不赞成他的冒险举动——谁又会呢?但没有料到的是,另一天,当Steven在公厕外的长凳上焦急地等待他在公厕里搭上的人时——两人是通过隔间木板上的破洞互递纸条来做交流的,因此双方都不知对方是谁——出来的人竟是学校里最受瞩目的运动明星:John Dixon!!!(火速注释一下,这位年轻有为的John Dixon先生是学校里的Head Boy,即学长中的头儿;家庭出身绝对是perfect,父亲是什么什么的主席,还有一幢配有偌大一个游泳池的豪宅;而且再过几个月他就要到牛津去念大学了,据部分台词看来像是牛津世家出身……啊,可怕!怎么Steven好像是攀了高枝似的?哎,这部电影应该是无意探讨阶级差异的吧?不过英国社会向来对这也很敏感呀。) 可想而知,两人都十分尴尬。Steven当然从来没有想过John Dixon竟然也会来这里,甚至还在纸条上主动邀他;而Dixon则万万没想到他搭讪的竟会是他的同校同学。他认得这个Carter,因为他的朋友Kevin和Dave经常欺负这个瘦弱的性格温和的少年,并且叫他一些难听的外号。而Steven,不难理解,早在这之前就已被John Dixon的英俊外表所吸引,以憧憬的目光与语气赞美他,但一直以来也只是抱着种可望而不可及的心理。虽然John否认自己是同性恋(他说他是昏了头,或是一时好奇),他还是在确知Steven的父母不在家后去了后者的家。(顺道说一句:Steven卧室里的墙头有不少足球明星的贴画,其中有麦克马纳曼!好孩子好孩子,审美品味还不错。)在一些谈话之后,两人不可避免地嬉闹着倒在床上——噢,老套老套老套!不过还算有趣——然后,两人的呼吸都屏住了:John慢慢地、多少有些颤抖地解开Steven的裤带;而Steven,在一阵屏息的晕眩中,凑上前去想要吻他的唇。就在即将相触的一刹那,John抽筋似地跳开了。“I'm not gay!”他慌乱地喊道,抓着外套和书包逃命似地跑掉了。我在这儿得插一句话夸夸这个饰演John Dixon的Brad Gorton,据说这是他从戏剧学校毕业后所参演的第一部电影——老实说,真的就像是在逃命。我在为可怜的深受挫败感打击的Steven惋惜的同时,也不免为那个身为同性恋却又深患同性恋恐惧的John Dixon感到惋惜。这是他第一次从Steven身边逃开,当然绝不会是最后一次。而当他真的最后一次逃开的时候,他也就永远逃离了那份本来可以属于他的幸福。 接下来的日子是可以预想的难熬。在学校的走道里,Steven主动和迎面而来的John打招呼,但是John漠然走过,一副完全不认识他的模样。这的确很伤人心,因为经过那一次意外的相遇Steven对他已不是单纯的倾慕,而是无可救药地迷恋了;他的目光时时在追随John Dixon的身影。但是John也在努力。当他们又一次相见时——讽刺地,是在学校的厕所里——John在明显的心神不宁之下甚至问候了他,然后,又是仓皇地逃走。可怜的Steven已经被这种暧昧不明给折腾得不行了。接着他又从一个同他一起在校刊工作的女同学Jessica口中得知,John在跟全城最漂亮的姑娘,内衣女模特儿Christina固定约会。噢对了,他之所以会加入校刊的工作也仅仅是因为他想借此机会名正言顺地给全校的头号明星拍照——你看,这孩子很甜吧? 然后是学校的周末舞会。胖乎乎的Linda是他带去的女伴,但他大半个晚上都只是远远地站在舞厅的一角,痴痴地遥望着与大美人Christina甜蜜共舞的大帅哥John Dixon——老实说,他们俩在一起确实很登对,个子都很高挑,男的黑发,女的金发。Steven的好友,Mark,还以为他是迷上了Christina。其后则是导演指明的关键戏——Steven被Linda拖进了舞池,在一首80年代风格的DISCO舞曲后,响起的是慢拍的抒情歌“You Are So Beautiful”,而John和Steven,各自怀中搂着各自的女伴,眼睛却一刻不离地望着对方。幽蓝的暗淡的灯光里,两个目光交融的男孩之间确实传达着某种人们称之为“欲望”的东西。果然,那天夜里,舞会结束后,John Dixon冒险——也靠着半瓶酒壮胆——闯进了Steven的家。而也就那么巧,那个周末,Steven的父母都不在家。嗯,两个运气奇好的小情人哪……或者是编剧的功劳? John向Steven讲述了他是如何在一年前与一个男孩子有了第一次同性间的性接触——补充说明一下,是未遂的,因为我们严谨的富家子弟John Dixon在感到“性”起的同时飞也似的逃掉了,他真的很擅长逃跑——以及在与Steven相识之后,他如何常常想到他,为自己对他的不可言说的欲望深受折磨,难以自拔。Steven一直静静地坐在那里,静静地听着,静静地抚慰他——你何曾见过那么体贴乖巧的孩子?“Oh, God! What's wrong with me?”John问出这句话的同时几乎是声泪俱下,他可能确实认为自己是得了某种见不得人的下流病。你真该看看此时Steven脸上那副怜惜的表情。他像母亲一样地把John搂进怀里:“It's all right.”在John抱紧他说出“I'm so scared. Don't leave me.”之后,一切就是例行公事了。我在网上既看到有人抱怨电影里没有一场床戏以至缺乏必要热情,也看到有人褒扬导演没有一味满足人们的观淫癖。大体上来说,我赞成后一种观点:在青少年电影中,床戏总归是不大必要的,何况这也不是所谓的艺术电影或情色电影;加之这两个演员都如此年轻,对于演戏本身经验并不丰富,倘要演床戏,怕是会吓得他们俩齐齐跑路走人吧? 总之,经过含糊交代的一夜,两个年轻人迅速成为了恋人——反正爱肯定是做过了,至于怎么做大可以发挥个人想象力。不过邪恶(?)的编剧仍没有放过让观众意淫的机会,在不久后当Steven告诉Linda他已和John Dixon成为情人,而Linda取笑他只是在做白日梦时,他说: “It's true. That's who I was with all last weekend. We've done it…loads and he loved it! He loved me!” 然而,爱情并不总是玫瑰色的。John虽然承认他爱上了Steven,但对这段关系却始终忧心忡忡,小心翼翼。他不允许Steven在学校里和他说话,并且警告他,如果有任何人对他们的关系有所察觉或怀疑,他们之间就over。单纯的(在爱情上他是很单纯)Steven高兴得只注意到他们之间已经on(开始)了,而没有放太多的注意在那些over的条件上。但很快他就发现这一切并不容易,既然他是在恋爱,而且是第一次恋爱,要在学校里装成陌路人对他实在是太苛刻。他只是想和他所爱的人打个招呼,也引来了爱的对象的低声呵斥——有时候你不能不觉得John只是在把他当作一个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小兵。他当然不快乐,何况他仍然不确知John是否真的爱他,他仍有受宠若惊之感。John的心理则比他矛盾复杂得多:作为田径社的明星、学校里的Head Boy以及未来的牛津高材生,他的家庭背景和社会地位都要求他做一个完美的男性青年的典范,甚至与城里最漂亮的姑娘约会也成了这种完美仪式的一部分。在所有人眼中和心里,他就是Mr. Perfect,公认的高人一等。同龄的男孩子们甚至根本不嫉妒或羡慕他,而就是称呼他“boss”。他背负的太多,因此他的恐惧也极深——失掉这一切对他而言是不可想象的;失掉Steven可能是悲剧,但失掉Mr. Perfect的光环可就是一出惨剧了。并不是说他有强烈的虚荣心,不,我从不认为他很乐在其中,他只是生来就处在这个位置上,以至于他无法想象不同的生活。而这也益发加剧了他的同性恋恐惧,一方面无力抗拒Steven的性吸引,另一方面却又仍和美女Christina约会,目的只是为了能让自己心里好过些。可是,就如他不得不对Steven坦言的,他并没有觉得好过些,在有了Steven后,他对Christina的拥抱和亲吻就愈发是在做戏,某种公式化的show给大家看的东西——真真是典型的英格兰人,叫人无话可说的清教徒个性。他们从本质上——也许不只是英格兰人,所有人都一样——都是极端的享乐主义者,但他们越是顺从本性,罪恶感就越重,到最后则宁愿选择那最初禁锢他们的牢笼。我觉得这种情况很有趣,就像是一个人打开笼子,想让心中的野兽自由地到外面去兜一圈,但末了却发现他心中根本没有什么野兽,只是与生俱来的不协调罢了;实际上他根本连撒野的勇气也没有,不论是关在笼子里还是不关在笼子里,他都不会觉得快乐,于是宁可选择他比较熟悉也比较容易控制的不快乐,就是这样。 当Steven发现John瞒着他和Christina约会时,他即伤心又愤怒。他说他希望John为他们两人的关系感到骄傲,可是John却以他为耻,当有旁人在时,他甚至不愿和他说话——更糟的是他现在还对他撒谎,这一切加在一起可真是伤透了可怜的Steve的心。John从来也没见过可爱的Steven这样伤心流泪,马上又是发誓又是保证他是如何深爱他,以及他会如何继续深爱他。一言以蔽之:甜言蜜语。Poor poor Steven!(注:这句感慨是我发的,不是那个帅哥John Dixon。)套一句BLUR的歌词:“Just collapsed in LOVE.”没有什么比恋爱中的人更不可救药的了。 但是好景不长。Steven写了一篇名为《Get Real》的文章,借以表达他心中对社会现状的愤怒,其中头一段话就是:“I am a pupil at this school. I am sixteen and I am gay. Someone once wrote that one's real life is so often the life that one does not lead. I wish I could lead my real life. I am writing this article because I'm angry.”他匿名将这篇文章投给校刊,虽然被校长特别禁止刊登,但却得到了编辑们的支持,他们决定在校刊里留出一张空白页,上面只印一个大大的“CENSOR”(遭禁),以示对校方的“法西斯主义”的抗议。校刊内部只有一个人猜到文章是Steven写的,那人就是曾经喜欢过Steven的女同学Jessica。在关键时刻,女孩子显示出了无与伦比的美德——这部电影里的女孩子都很可爱!而且,很聪明!——Jessica掩护了Steven,并保证她绝不会和任何人说起这件事。可是该来的总是会来。关于“遭禁的同性恋文章”的消息很快在学生中传得沸沸扬扬,敏感的John马上就想到这是Steven所为。在校运动会那一天,矛盾冲突(就剧情发展而言)到达顶点。John在获得百公尺赛跑冠军后,怒气冲冲地责问前来祝贺的Steven为何要写那篇该死的同性恋文章,并且说倘若Jessica猜到了,那么总有一天所有人都会怀疑,而到时他们俩也就完了——没过一小时,他们俩就真的完了。不过这只是又一出爱情悲剧,而非惨剧。 对John Dixon的所有指责都是合理的,他确实是一个懦夫、胆小鬼、虚有其表者,他也确实配不上Steven对他的一往情深。他的所作所为比起《Maurice》中的Clive要残忍得多了:至少Clive对Maurice一直坚守着他那可敬亦可笑的柏拉图式的爱情理论,而John,渴求肉体欢愉的同时却摒弃所爱的人的尊严。最糟糕不过的是,他是一个不停在说谎的人,他是如此地畏惧被人发现真相,他的谎言越来越令人无法忍受。你怎能想象Steven一直像这样谨小慎微地待在他身边?Steven为他包庇谎言,甚至不惜将撒谎的过错揽到自己身上,而这仍不能令他满意。当他的朋友(经常欺负Steven的朋友!)闯进更衣室看到他正搂着Steven想要亲吻的时候,他在惊慌中不但一把将Steven狠狠地掼到地上,还给了他一脚,甚至——多么可耻啊!——咒骂了一句“Queer bastard!”他的朋友当然是满腹怀疑——除非瞎了眼,否则谁会看不出是谁要吻谁?但“John不可能是同性恋”这一点是多么的深入人心哪! 接下来的发展你也已经知道了。身心俱伤的Steven在全校面前come out了(所谓come out,即公开自己的同性恋身份)。一段相当感人的独白。他哭了。当他将目光转向John Dixon,后者却只是紧张地直摇头。他当然没有暴露他;他的初恋太热烈,他绝不愿给他造成一丝一毫的伤害。最后,他问在场的所有人:“It's only love. What's everybody so scared of?”——我怕这是一个永远也得不到合理解释的问题。不妨问问上天为何赋予人爱的能力,却又不赋予人爱的权利吧! Steven与John的最后对话是叫人伤感的。两人都清楚知道这已是爱的尽头,再挽回已无可能。尽管John仍然爱着他,但他并不是会为了爱而赴汤蹈火的勇士,他只是一个不停自怨自艾的可怜虫——这样说语气好像过重了。事实上,我是很同情他的,因为毫无疑问,只要他继续隐瞒一天,他就绝不会得到快乐,而Steven,尽管也许会遇上这样那样的坎坷,但他从此以后再也毋需伪装了,就像电影标题一样,他已经获得了真实(GET REAL)。他有支持他的朋友、母亲,以及正在努力适应的父亲,他有做记者的天赋,你可以预想他会有一个不错的人生。这样出色的孩子是该配一个更有勇气的人,一个能在精神上与他匹敌的人。 在电影结尾处,Steven含泪对John说了最后一句话:“Be happy.”以此结束了他们不寻常的初恋。他当然希望John快乐,如果可能的话,他绝对会自己给他这份快乐。看到此处,没有人会不觉得苦涩心酸,尤其回想到他们曾一起共渡过那样甘甜青涩的初恋岁月。也许所有的初恋故事都是这样的苦甜掺半吧,“青春”本身似乎就是一个暗含着悲剧性的名词。 有趣的是,尽管有那么多人(在网上)怒斥John Dixon的为人,却还是有那么多人希望他能在不久的将来良心发现,鼓足两万分勇气也come out,然后和Steven在一起,像童话中的情侣一样在经过这些困难险阻后从此永远幸福快乐。就如Steven的一句台词:“Fucking bastard! I love you, bastard…”——人人都说John是bastard,但要不爱他,真的是很难很难啊。但是呢,从现实的角度来说,John Dixon的未来,将会是懊悔、进牛津、出牛津、订婚、事业有成、结婚生子、偷情(当然是和男人,不过我又怀疑他是否有此胆量),etc. 幸福的爱情?还是别那么乐观吧。 加上一些相关背景资料:这部电影和其他许多英国同志电影一样,是以成功的舞台剧为基础搬上大银幕的,而舞台剧的原名是《What's Wrong With Anger》。望文生义,就可以知道舞台剧的态度更加激进左翼一些,而电影则基本已是一部青春剧,不具什么政治性了(但值得注意的是,还是有人在看完这部电影后发出了“我憎恨异性恋者和这个异性恋的社会!”的呼声。由此可见西方青少年同性恋者对此片产生的共鸣,以及对将性选择单一化、政治化的社会歧视的强烈不满)。也许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舞台剧的创作人员是同性恋者,而电影的导演却不是。就剧本原作者而言,这更是一部半自传性质的作品,在舞台剧中,他对John Dixon这一角色的处理,愤怒更大于同情。是导演在改编剧本的过程中劝他对Steven的初恋对象宽容了些,不过从采访中仍旧可以看得出他对这个人物的不认同。 (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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